弘誓雙月刊

 《阿含經》與菩薩法的思想對照(下)

釋界定

第五節 阿羅漢不等於佛

◎本節提要

阿羅漢果位究竟是處在一個什麼樣的位次?這個問題大家已經討論了一千多年,其核心就是對於阿羅漢果位的異議。單從佛陀所具備的各種「力」來說,阿羅漢的確無法與佛相提並論。對此,本節所選取的兩部經典,都有著一致的主張。在本節的「經典解析」環節,編者引證了大量的經典作為論據,可供讀者和同學們學習參考。

一、經典選讀

◎選讀一,《雜阿含經》卷三第7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謂色受陰,比丘於色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如是受、想、行、識,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比丘亦於色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如是受、想、行、識,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比丘!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差別?」

比丘白佛:「如來為法根、為法眼、為法依,唯願世尊為諸比丘廣說此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如來、應、等正覺未曾聞法,能自覺法,通達無上菩提,于未來世開覺聲聞而為說法,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八道。比丘!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未得而得,未利而利,知道、分別道、說道、通道,複能成就諸聲聞教授教誡;如是說正順 欣樂善法,是名如來、羅漢差別。」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選讀二,《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第684經(節選):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解脫,是名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受、想、行、識亦如是說。若複比丘於色生厭、離欲、不起、解脫者,是名阿羅漢慧解脫。受、想、行、識亦如是說。諸比丘!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種種別異?」

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 ,唯願為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如來、應、等正覺者,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自知,得三菩提,于未來世能說正法,覺諸聲聞,所謂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所未得法能得,未制梵行能制,能善知道、善說道,為眾將導,然後聲聞成就隨法隨道 ,樂奉大師教誡、教授,善於正法,是名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種種別異。複次五學力、如來十力。何等為學力?謂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何等為如來十力?謂如來處非處如實知,是名如來初力。若成就此力者,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轉於梵輪,於大眾中能獅子吼而吼。(中略)如此十力,唯如來成就,是名如來與聲聞種種差別。」

二、對應經典

1.《雜阿含經•第75經》的對應經典為,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蘊相應22》第58經《等覺者經》。

2.《雜阿含經•第684經》的對應經典為:(1)《增壹阿含經》卷四十二「結禁品46」第4經;(2)南傳《中部尼柯耶》「師子吼品2」第12經《師子吼大經》;(3)南傳《增支部尼柯耶》集10「大品3」第21經。(4)《佛說十力經》、《佛說佛十力經》、《信解智力經》;(5)《雜阿含經》梵文殘卷 SF 95、141、243、261;(6)參考《增壹阿含經》卷二十三「增上品31」第8經、《增壹阿含經》卷四十八「禮三寶品50」第6經;(7)《身毛喜豎經》。

三、經典解析

    1.經中大意。所選的二經均為敘述如來與阿羅漢之不同等事,第684經詳說佛之十力。

2.二經特點。在《雜阿含經》第75經和第684經中,二經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在經文的前半部分,似乎是在說佛與阿羅漢二者的解脫沒有差別,而經文的後半部分才真正涉及到二者的差別。但若仔細分析,二經的前半部分實際上是說佛陀與阿羅漢在解脫方法上並沒有實質性的差別,二者都是從五受陰入手,都能做到「厭、離欲、滅、不起、解脫」,但並沒有明確說佛與阿羅漢就毫無差別。關於這個問題,《中阿含經》卷三十六「梵志品2」第145經《瞿默目揵連經》記載說:「梵志瞿默目揵連即問曰:『阿難,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三解脫有何差別?有何勝如?』尊者阿難答曰:『目揵連,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三解脫無有差別,亦無勝如。』」這種記載可視為阿羅漢也是一種究竟解脫,若從勝義角度看,二者無二無別。然而阿羅漢畢竟不能與佛相提並論,這在本書所選取的兩個經典就是有力的佐證。

3.佛與阿羅漢的相同點。主要表現在:

(1)據《增一阿含經》卷十六「高幢品」第二十四之一第4經記載:「是時,五比丘盡成阿羅漢。是時,三千大千剎土有五阿羅漢,佛為第六。」

(2)《阿含經》中多次提及佛也是阿羅漢,例如:A.《雜阿含經》卷四十一第1144經:「我今知故言知,見故言見,真阿羅漢言阿羅漢,真等正覺言等正覺。」B.《別譯雜阿含經》卷十第190經:「如來阿羅呵以無取故,而得成於無上正覺。」C.《起世經》卷10〈最勝品12〉:「爾時有迦葉如來、阿羅呵、三藐三佛陀,出現世間。」

(3)《大藏經》的部分經典也常將如來十號之一的「應供」譯為「阿羅訶」,例如:A.真諦、留支譯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如來、阿羅訶、三藐三佛陀贊我住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B.《大方廣佛華嚴經不思議佛境界分》:「一切如來、阿羅呵、三藐三勃陀,無量眾生自然解脫。何以故?以一切趣不堅牢,如幻、如陽炎。」C.《大威德陀羅尼經》:「如來、阿羅訶、三藐三佛陀,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4.如來與阿羅漢的不同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在第75經中,佛陀指出佛位的殊勝之處:A.未曾聞法,能自覺法;B.于未來世開覺聲聞而為說法;C.複能成就諸聲聞教授教誡。

(2)在第684經中,則進一步指出佛所具備的「如來十力」,這十力唯有如來能成就,聲聞阿羅漢無法成就,這是佛陀超越聲聞眾的能力。

(3)在《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九「非常品」第456經中,有一位元天人對音響王說:「如來十力具足,此十力非聲聞、辟支佛所能及逮,轉輪聖王所不能及,世間群萌所不能及也。如來四無所謂在大眾眾中,能師子吼轉於梵輪。如來不度者度,不脫者脫,不般涅槃者令般涅槃。」從中也可見阿羅漢並不能與佛相比。

因此,佛陀是這個世界、這個時期,第一位無師自悟佛法並教導給眾生的覺者,而所有的聲聞眾乃至阿羅漢,則是聽聞佛陀講說佛法後,依照修行而得以解脫。從這個意義上說,阿羅漢無法與佛相提並論。

 

第六節 眾生本淨

◎本節提要

「眾生本淨」是大乘佛教的主張,從究竟勝義諦層面來說,眾生的心性本來清淨,遠離煩惱諸漏的污染,然因後起的客塵煩惱而受雜染,此雜染于無聞凡夫不能如實知曉,于有聞聖弟子方能了知修心,還其本性,於自客塵煩惱中而得解脫。然而從現實人生層面來說,眾生千差萬別,雖然心性本淨,然而由於客塵的雜染,絕大多數的眾生還是無法尋覓到自己的本來面目。還原眾生的本來清淨的面目,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在於「心」,故《雜阿含經》「無知經」表達了「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的主張。其次,《雜阿含經》「鑄金者經」通過鑄金師的譬喻,試圖表達這樣的觀點:金雖由粗沙細沙中淘煉而出,然而這種「淘煉」並不是發現了金子,事實上金子原本就存在,「淘煉」只是讓金子恢復了它們的本來面目而已。但如果不加「淘煉」,金子就永遠藏在沙土之中。「淘煉」就是我們的修行,「金子」就是眾生本淨的那顆「心」。

一、經典選讀

◎選讀一,《雜阿含經》卷十第267經(《無知經》,節選):

世尊告諸比丘:「諸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所以者何?長夜心為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故。比丘,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比丘,我不見一色種種如斑色鳥,心複過是 。所以者何?彼畜生心種種故,色種種。是故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諸比丘,長夜心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比丘當然,汝見嗟蘭那鳥 種種雜色不?」答言:「曾見,世尊!」佛告比丘:「如嗟蘭那鳥種種雜色,我說彼心種種雜亦複如是。所以者何?彼嗟蘭那鳥,心種種,故其色種種。是礦,當善觀察思惟於心,長夜種種,貪欲、瞋恚、愚癡種種,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 ,具眾彩色,隨意圖畫各種像類。」

◎選讀二,《雜阿含經》卷四十七第1246經《鑄金者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金師住處。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鑄金者,積聚沙土,置於槽中,然後以水灌之,粗上煩惱 、剛石堅塊隨水而去,猶有粗沙纏結。複以水灌,粗沙隨水流出,然後生金猶為細沙、黑土之所纏結。複以水灌,細沙、黑土隨水流出,然後真金純淨無雜,猶有似金微垢。然後金師置於爐中,增火鼓韛 ,令其融液,垢穢悉除,然其生金猶故,不輕、不軟、光明不發,屈伸則斷 。彼煉金師、煉金弟子複置爐中,增火鼓韛,轉側鑄煉 ,然後生金輕軟光澤,屈伸不斷,隨意所作釵、璫、鐶、釧 諸莊嚴具。如是,淨心進向 比丘麁煩惱纏:惡不善業、諸惡邪見漸斷令滅,如彼生金,淘去剛石堅塊。複次,淨心進向比丘除次粗垢,欲覺、恚覺、害覺,如彼生金除麁沙礫。複次,淨心進向比丘次除細垢,謂親裡覺、人眾覺、生天覺 ,思惟除滅,如彼生金除去塵垢、細沙、黑土。複次,淨心進向比丘有善法覺 ,思惟除滅,令心清淨,猶如生金除去金色相似之垢,令其純淨。複次,比丘于諸三昧有行所持 ,猶如池水周匝岸持,為法所持 ,不得寂靜勝妙,不得息樂,盡諸有漏。如彼金師、金師弟子陶煉生金,除諸垢穢,不輕、不軟、不發光澤,屈伸斷絕,不得隨意成莊嚴具。複次,比丘得諸三昧,不為有行所持,得寂靜勝妙,得息樂道,一心一意,盡諸有漏。如煉金師、煉金師弟子陶煉生金,令其輕軟、不斷、光澤,屈伸隨意。複次,比丘離諸覺觀,乃至得第二、第三、第四禪。如是正受,純一清淨,離諸煩惱,柔軟真實不動。於彼彼入處,欲求作證悉能得證。如彼金師陶煉生金,極令輕軟、光澤、不斷,任作何器,隨意所欲。如是,比丘三昧正受,乃至於諸入處,悉能得證。」

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對應經典

1.第267經的對應經典為: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蘊相應22》第100經《繫繩經》。

2.第1246經的對應經典為:(1)《雜阿含經》卷四十七第1247經;(2)南傳《增支部尼柯耶》集3(一掬鹽品10)第100經。

三、經典解析

1.經中大意。(1)第267經主要敘述被五陰所系之故不得解脫,而生死輪回。由於心染汙之故,眾生則為染汙,心淨之故,眾生就會淨。(2)第1246經主要敘述如煉金師漸次除去雜物那樣,比丘也由於禪定而漸次除去身、口意之垢。

2.《雜阿含經》第267經。

(1)脫愛結,離無明。「無明蓋」、「愛結繫」使我們累劫以來一直輪轉於生死,就像被繩子繫綁在柱子上的狗,永遠只能繞著柱子活動一般。凡夫的心,長久以來為貪、瞋、癡所所染,無法如實知五蘊,以及五蘊的集、滅、味、患、離;無法如實地瞭解五蘊的真相。因為不如實知,所以很自然地樂著五蘊,而察覺不到「貪愛」這條繩子,那麼,就只有長在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中,不得解脫了。人們的心如果是染著的,那麼他就是一個苦惱的人生;如果他的心是解脫的(心淨),那麼他就擁有一個解脫的人生。心,就是這麼具有主導的地位,就像畫家,能隨意作種種圖畫一樣。所以,修行者應當好好地注意(善)思惟、觀察自己的心,耕耘自己的心。不習慣經常注意作自我反省的心,是沒有辦法作自我觀察的。像這樣,對自己的行為,就得不到適當的照顧與處理。少了自我觀察的心,就會常在貪、瞋、癡的威勢下,無力脫離,就像處在漫長的黑夜裡一樣。心,主導著眾生的氣質、行為,甚至於長相。

(2)修行與修心。經中接著說:「當善思惟,觀察於心」,又說:「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所以,「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的就是特別指「眾生」的這個「心」了。眾生的惱(煩惱)與淨(解脫),其樞鈕就是心。所以經中說,要常觀察自己的心——識(觸)、受、想、行,檢查其受貪、瞋、癡的影響程度如何。我們平常所說的「修行」,是指修正我們錯誤的身口意三行;而修「行」的目的,無非是為了修「心」,心,就像彩繪大地的高手,畫什麼像什麼。修行,就從觀察自己的心,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想什麼起步吧!使心變得清淨無染。因此修「心」,就成為佛法中修行的主要內涵了。

(3)天堂地獄,一念之間。「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或許是「隨其心淨,則佛土淨」(《維摩詰所說經》)之所本。如果將兩種經文進行概括,那就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4)一切唯心造。「譬如畫師」一段,在《雜阿含經》卷十五第377、378經也有呼應的譬喻,表示眾生因貪喜四食(能長養五陰)而沉陷輪回,猶如畫師能以色彩造各種畫作。這個譬喻,或許在《華嚴經》「覺林菩薩偈」「譬如工畫師」一段,改作正面的引申說法,「覺林菩薩偈」的結尾是「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也和本經「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相呼應。在研習本經後,或許更能掌握其意涵。

(5)畫師譬喻。《正法念處經》中,有關於本經所用譬喻的長篇說明,例如《正法念處經》卷五「生死品2」:「又彼比丘如是觀察:云何眾生,有種種色、種種形相、有種種道、種種依止?又彼觀察,有種種心、種種依止、種種信解、有種種業。此如是等,種種諸色、種種形相、種種諸道、種種依止,譬如黠慧善巧畫師,若其弟子觀察善平堅滑好地,得此地已,種種彩色、種種雜雜、若好若醜、隨心所作。」

3.《雜阿含經》第1246經:

(1)概說。本經以提煉黃金譬喻,解說修得正定的次第,可作為在打坐時狀態的對照及重要指南。

(2)與諸經呼應。本經提到在修正定的階段中,除親裡覺、人眾覺、生天覺,除善法覺、不為有行所持,這些較進階的歷程,有些類似于《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說不取:「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法相」。也可參考《雜阿含經》卷二十七第715經「親屬覺、人眾覺、天覺、本所經娛樂覺」等四種覺想。在《雜阿含經》卷四十三第1174經中,以漂流木譬喻修行的過程:若漂流木不卡在岸邊(內、外六入)、不被人撿去(人取=愛湊熱鬧,相當於本經的「親屬覺、人眾覺」)、不被非人撿去(非人取=求生天上,相關於本經的「生天覺」)、不被旋渦捲進去(舍戒)、不腐敗(犯戒)的話,則一定會安全流到大海(涅槃)。

(3)心本淨。從「鑄金譬」本身來看,鑄金師將金沙置於槽中,經過反復洗淘後獲得比較純淨的細金沙,再將金沙置於爐中進行冶煉,最後得出真金,恢復了金子的本來面目。從這個意義上說,修行是一個由粗而細、由多而少的漸修漸悟過程。然而如果通過對本經的進一步分析發現,金子就是金子,它與其他粗細塵垢並相同,甚至毫不相干。在沙礫之中,我們之所以見不到金子的本來面目,那是金子被沙垢所遮蔽的結果,金子本身是純淨的,我們的「心」也是一樣,本來清淨無瑕,只是為無明煩惱所覆蓋而已。故《舍利弗阿毗曇論》卷二十七說:「心性清淨,為客塵染。凡夫未聞故,不能如實知見,亦無修心;聖人聞故,如實知見,亦有修心。心性清淨,離客塵垢。凡夫未聞故,不能如實知見,亦無修心;聖人聞故,能如實知見,亦有修心。」從心本淨繼而推演出「眾生本淨」,自然也就順理成章了。

第七節 菩薩發心

◎本節提要

所謂「發心」,就是表達某種誓願。本節中的「發心」,是指菩薩在佈施時所秉承的四種誓願,即平等佈施一切人而不作分別想、滿足眾生願求甚至不惜身命、佈施時普及一切而不是為了自己成就正真之道、佈施時修習慈心,具足六度,了諸法本。以此四種發心去修習六度萬行,必然能「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這種發心,可說真正達到了「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的無相佈施與無畏佈施的大菩薩境界。

一、經典選讀

◎《增一阿含經》卷十九(27,等趣四諦品,第239經):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彌勒菩薩至如來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彌勒菩薩白世尊言:「菩薩摩訶薩成就幾法,而行檀 波羅蜜,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之道?」

佛告彌勒:「若菩薩摩訶薩行四法本,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雲何為四?於是,菩薩惠施佛、辟支佛,下及凡人,皆悉平均不選擇人,恒作斯念:『一切由食而存,無食則喪。』是謂菩薩成就此初法,具足六度。複次,菩薩若惠施之時,頭、目、髓、腦,國、財、妻、子,歡喜惠施,不生著想。由如應死之人臨時還活,歡喜踴躍,不能自勝。爾時,菩薩發心喜悅,亦複如是,佈施誓願不生想著。複次,彌勒!菩薩佈施之時,普及一切,不自為己使成無上正真之道,是謂成就此三法,具足六度。複次,彌勒!菩薩摩訶薩佈施之時,作是思惟:『諸有眾生之類,菩薩最為上首,具足六度,了諸法本。何以故?以諸根寂靜,思惟禁戒,不興瞋恚,修行慈心,勇猛精進,增其善法,除不善法,恒若一心,意不錯亂,具足辯才,法門終不越次,使此諸施具足六度,成就檀波羅蜜。』若菩薩摩訶薩行此四法,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是故,彌勒!若菩薩摩訶薩欲施之時,當發此誓願,具足諸行。如是,彌勒!當作是學。」

爾時,彌勒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三、經典解析

1.經中大意。本經敘述佛陀為彌勒菩薩演說四法:(1)菩薩應以平等心;(2)應以歡喜心;(3)應以不為自己之心;(4)應思惟菩薩就是眾生當中的上首人物。成就四法後再成就佈施等六波羅蜜,就能疾成無上的正覺。

2.菩薩。是「菩提薩埵」的略稱,指那種追求圓滿智慧以體證真理的修行者。從歷史上看,「菩薩」名稱最先為佛陀在成道前所專用,更多的是在世尊因地間所做的種種善行的尊稱。為了成佛,世尊作了種種努力,經受了無數的考驗,這些努力和考驗都是在對向成佛的道路上發生的,這種遭遇顯示出佛陀非同於一般人,所以用「菩薩」的稱呼,是佛陀求道生涯的總括,非他人所能有。

由燃燈佛為釋迦佛授記的事蹟裡得到一個啟發,即佛的多數性;由佛的多數性即可推知菩薩的多數性:任何人都可以重演燃燈佛與釋迦佛的道路,而當來作佛。大乘佛教的菩薩觀念由此產生。一方面,由過去七佛進至二十四佛,再進至有無量佛的存在,而諸大菩薩亦相繼出現。另一方面,由過去本生譚進一步擴展到現實人生,認為凡依大乘佛教教義,決心「上求佛道,下化眾生」者就是菩薩。於是對「菩薩」語義的瞭解亦產生不同,菩薩成為一有覺性的存在或在本質上就是覺性,以覺為性。另外,從菩薩的救度活動上看,兼具求取菩提(bodhi)和教化眾生(sattva)的雙重角色。到大乘後期,更強調「菩薩」利他屬性,除常行六度、四攝之外,更設有種種的方便法門,以對機成教,終無厭倦。這種精神傳至中國,更形成圓教,即天台宗所說的「張大教網,亙法界海,漉人天魚,置涅槃岸」(《法華文句》卷一)。這就把菩薩的積極度世的精神發揮到極致。

3.彌勒菩薩。梵名音譯「梅呾麗耶菩薩」,意譯慈氏菩薩。經典中,佛陀亦常稱之為「阿逸多」。原為佛陀座下大弟子之一,由於他即將繼世尊之後在閻浮提世界成佛,所以習俗相沿,也稱為彌勒佛。因為彌勒菩薩現居兜率天,盡其一生之後,將到人間繼釋迦之後成佛,所以又稱為「一生補處菩薩」。另據《增一阿含經》卷第四十四第430經記載,未來世中有王名蠰佉,彼王有大臣名修梵摩,與王少小同好;修梵摩有妻名梵摩越,女中極為殊妙。此時彌勒菩薩在兜率天觀察父母,便適時降神下應。夫妻二人即與子立字,取名「彌勒」。彌勒在家未經幾時,便出家修道,後成就無上聖果,並開啟龍華三會說法度生。

4.菩薩四法本。此四種法本實際上就是菩薩在佈施時所發的四種誓願(發心)。

(1)四法本內容。A.平等佈施一切人,不作任何分別想。B.如果眾生需要,可以將自己的一切(頭、目、髓、腦,國、財、妻、子等物)都歡喜佈施,不生著想。C.佈施之時普及於一切,不自為己使成無上正真之道。D.在佈施之時作是思惟:「諸有眾生之類,菩薩最為上首,具足六度,了諸法本」,並且「諸根清淨,思惟禁戒,不興瞋恚,修行慈心,勇猛精進,增其善法,除不善法;恒若一心,意不錯亂,具足辯才」。

(2)六波羅蜜。以此類推,菩薩在行持其他五種波羅蜜(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時,都需要秉承此四種法本(誓願、發心)。而佈施就是要讓所有眾生都能早日具足六波羅蜜。

(3)修習四法德果。如經中所說,「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

5.《阿含經》與菩薩精神。事實上,代表菩薩正常道的六「波羅蜜」(六度)、「四攝」等法門,在阿含聖典中,均可尋得其根源及脈絡,如六度的綱目——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在阿含諸經中可謂屢見不鮮;「波羅蜜」(度到彼岸)與積極的「斷盡苦邊」意義相同。《雜阿含經》第681經在談及五力道品時,即明確地指出「一切眾生的事,皆是四攝的範圍」。而《雜阿含經》則引用「自通之法」 的同理心,發揮佛教戒律「護生」(護持一切生命)的精神,而將五戒的前四戒拓展為慈悲喜捨以落實人間的利濟關懷,而不僅僅把四無量心局限在禪定的修持法而已。印順導師更論證大乘「中觀論」為阿含經的通論。此外,在阿含諸經中的菩薩的「利他為先」事蹟亦屢見不鮮,例如舍利弗對昔日老友陀然的眷顧與教導(《中阿含經》「梵志陀然經」)以及釋氏摩訶男為保全釋迦族而獻身精神,均有菩薩的行為風範。

6.世尊的因材施教。隨著時間、地點、內容的不同,佛陀所講的法也就不盡相同。對於初發心的人佈施,佛陀就教他們要發願;而當面對像彌勒這樣的大菩薩時,佈施就應「佈施之時,普及一切,不自為己使成無上正真之道」,才能「行檀波羅蜜,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之道」,這正是佛陀因機施教的生動展現。

7.佈施的三輪體空。即佈施時,對於施者、受者、施物都不執著。如《金剛經》所說:(1)「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2)「複次,須菩提!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於佈施,所謂不住色佈施,不住聲香味觸法佈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佈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佈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如果將二經進行一番類比,可見《阿含經》在許多方面與大乘菩薩法有著諸多交織之處。如此方等經典若被判為「小乘」,只能說是對阿含經的不瞭解或缺乏深入研習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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