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誓雙月刊

一切世間所有善語,皆是佛說

──2019覆函駁批印謬論(七)

 釋昭慧

2019.5.6

昭覆:

 

賢佳法師:

     我覺得這樣的討論,確乎是令人非常法喜的。由於這些問題越來越深細,我們已越來越能聚焦討論核心問題──大乘經是否「佛法」(佛說)。

   一、您說「導師是特意將題目寫成『大乘是佛說論』,而不想寫成『大乘是佛法論』」,即是印順導師对破南傳僧侶「大乘非佛說」論的權巧方便,而「大乘是佛說」並非印順導師實際本見,是嗎?

 

昭答:

   「佛說」假若不定義為「佛親口說」,而是「弟子憶持」的影像教(無論是《阿含》或大乘經),那麼,「大乘是佛說」,這也可以視作「印順導師實際本見」。但若硬說「佛親口說」的才算數,那就不是「印順導師實際本見」。如其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中所述:

   所以「佛說」,不能解說為「佛口親說」,這麼說就這麼記錄,而是根源於「佛說」,其實代表了當時佛弟子的公意。已結集的,並不等於「佛說」的一切,隨時隨地,還有新的教說傳出,彼此所傳及取捨不同,促成了部派的不斷分化。自宗的「是佛說」,與自部大有出入的,就指為「非佛說」。

   傳說在佛教界的 ,雖因時因地而有多少不同,而大體上是共同承認的,也就都是「佛說」的。這裏面,孕育著佛菩薩——大乘佛教的種種特性。(頁1325-1326

   這種「佛說」(或「佛語」)的定義,其實是有所本的。導師所依據的,恰好就是包容大乘(而不會排斥大乘)的《成實論》,以及如下的一系列大乘經:

   「是法根本,皆從佛出。是諸聲聞及天神等,皆傳佛語。如比[]尼中說:佛法名佛所說,弟子所說,變化所說,諸天所說。取要言之,一切世間所有善語,皆是佛說」。

   但「聲聞及天神等皆傳佛語」,他們只是傳述佛所說的,所以概括的說,一切都是佛說。『成實論』的見解,與大乘經的見解一致,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說:

  『諸法無行經』說:「諸菩薩有所念,有所說,有所思惟,皆是佛之神力。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從佛出」。『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說:「能如是諦了斯義,如聞而說,為諸如來之所讚歎;不違法相,是即佛說」。『海龍王經』說:「是諸文字,去來今佛所說。……以是之故,一切文字諸所言教,皆名佛言」。……所以依大乘經「佛說」的見解,「大乘是佛說」,不能說「是佛法而不是佛說」!(頁1327-8

   依於以上一連串大乘經與龍樹所定義的「佛說」(「佛語」),根本就不須「佛親口說」,凡佛弟子能「承佛威神」而為眾人說法,即是「佛說」。

   二、您說:「大乘經的來源多端,但都是各種形式的『憶持』」,除了「定境中聞佛說」,還有哪些形式?包括阿難傳述嗎?

  您引印順導師《大乘是佛法論》說:「後起的,可能早已存在,但我也不否認受有外來的影響以及傳說而改變的成分。」經過印順導師導師多年的考證檢核,確定哪些大乘經是早已存在的?哪些大乘經「受有外來的影響以及傳說而改變的成分」,但主體沒有變質,仍是佛法?

 

 昭答:

  包括的形式,可參看導師的《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1313-1321)。文長不贅。而憶持者則不祇是阿難,還包括了許許多多的出家、在家弟子、變化人與諸天神,如上已述。

 

  三、您說「大乘經……也一定會用『修多羅相應』、『不違法性』這兩種方法」,這裏的「修多羅」只能是《阿含經》等「原始佛教」修多羅,「法性」只能是《阿含經》等「原始佛教」經典中所記述的「法性」,是吧?

 

 昭答:

  倘若說:「修多羅」只能是《阿含經》等「原始佛教」修多羅,乍看之下會以為:這套標準已經排除了大乘經。但是,這套標準,原初是用來檢核陸續傳出的聲聞佛典,而非拿來檢核大乘經。但只是龍樹、無著系出聲聞僧團,在他們的嚴格義學訓練中,都知道「修多羅相應」的重要性,因此會先引《阿含》來證明:大乘經或他們的系統理論,是「修多羅」相應的。

   再者,「修多羅」有時泛指一切經典。這時,連大乘經也是修多羅──摩訶衍修多羅(MahāyānaSūtras)。此外,「修多羅」也可專指便於憶持而精簡化的佛經散文體(《雜阿含經》或南傳相應部,最多這種體裁)。這時,「修多羅」專指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的其中一種分教,而不等同於您所說的「《阿含經》等『原始佛教』修多羅」。

   進以言之,並非所有《阿含經》都等於「修多羅相應」所指「修多羅」,因為還有眾多《阿含》經文是陸續傳出的。此中,「修多羅」、「祇夜」與「記說」應是較早結集而成,其他,如「伽陀」、「優陀那」、「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因緣」、「譬喻」與「論議」,有的早已結集,有的陸續傳出。古印度佛教面對這些第一次結集後,不斷傳出的《阿含》經教,必須檢核它是否與「修多羅相應」。

   至於「法性」,在檢核不斷傳出的《阿含》經教時,主要以「三法印」進行檢核。「印」,即是檢核、印證之義。大乘佛教則更依大乘經的「法性」論,以「一實相印」(法性、空性、真如)來作檢核。這就是我於前函所說的──「法空性」、「真如無差別」,這都是標準「大乘經」的普通常識。

   四、您說「《阿含經》陸續傳出時,它是否『正確無疑的佛法』,同樣要依四大廣說與『修多羅相應、不越毘尼、不違法性』來作檢核,而不宜立即認定它『是正確無疑的佛法』」,經過了這麽多年的檢核,有哪些《阿含經》已確定是佛法?有哪些《阿含經》确定非佛法?另外,此「四大廣說」由何確定是佛法?此「修多羅」「毗尼」「法性」是哪些修多羅、毗尼、法性?這些由何確定是佛法?

  您說「龍樹菩薩樹立『中觀見』時,大力證明其理論是『修多羅相應』且『不違法性』的」,印順導師認為龍樹菩薩「中觀見」沒有任何超越阿含經所說法性之處嗎?

 

以下逐項答覆:

   1.經過了這麽多年的檢核,有哪些《阿含經》已確定是佛法?有哪些《阿含經》確定非佛法?

   嚴格而言,不是「這麽多年」,而是「這麼多世代」。從佛滅以來,佛弟子已陸續進行過多次結集。因此目前的《阿含經》,大體都經過古結集者進行「四大廣說」的形式篩檢與「依經、依律、依法」的內容篩檢,這是任何一次結集,都必須進行的檢核程序。

   2.此「四大廣說」由何確定是佛法?此「修多羅」「毗尼」「法性」是哪些修多羅、毗尼、法性?這些由何確定是佛法?

   「四大廣說」僅作形式篩檢,所以篩完之後,還要進一步作「修多羅相應」、「不越毗尼」、「不違法性」的內容篩檢。至於「修多羅」、「毗尼」、「法性」的定義與範疇,已如前述。

   至於由何確定它是佛法?那正是結集大會的作用──大迦葉為何急於召開結集大會?因為佛陀才剛滅度,僧團內部就已出現觀念的紛歧。不但如此,連第一次結集大會上,大迦葉就已不同意阿難「親從佛聞」的「小小戒可捨」。也就是說,連阿難聽到「佛親口說」的話,大迦葉都不肯買單,還一連給他冠上六個「突吉羅」罪。幸好阿難以大局為重,回應云:

「我於此中不自見有罪,信大德故,今當懺悔。」

   但富樓那可就沒那麼好打發了。他稍後趕來,也表達了他的異議:

 「大德!我親從佛聞,憶持不忘。佛聽內宿、內煮、自煮、自取食、早起受食、從彼持食來,若雜菓、若池水所出可食者,如是皆聽不作餘食法得食。」

   但這項「佛親口說」的轉述,即便真實性不容否認,依然被大迦葉用其他理由推翻而不予採計。(以上,請參看《四分律》中之「集法毘尼五百人」,《大正藏》第22冊,966上-968下)這個故事說來話長,而且精采絕倫,可以證明的是,「佛說」與否,不是在大乘經出現後才起諍的,佛剛滅度,就已出現紛諍了。

   但我得暫先打住,請參看導師所撰《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一書。倘若您對哪些是「佛法」有興趣,不妨進行逐部經典的閱覽,倘若您對任何一部或一段經文,質疑它未能「修多羅相應」或「不違法性」,到時我們再單就那部經或那段經文,來進行深入探討。

   3.您說「龍樹菩薩樹立『中觀見』時,大力證明其理論是『修多羅相應』且『不違法性』的」,印順導師認為龍樹菩薩「中觀見」沒有任何超越阿含經所說法性之處嗎?

   我前函已說過,那只是龍樹、無著證明大乘經或中觀、唯識是「修多羅相應」且「不違法性」的「起手式」。接下來他們就會廣為引證大乘經典以展開論述。您可參看龍樹的《大智度論》與無著的《攝大乘論》。

   至於您說,印順導師認為龍樹菩薩「中觀見」沒有任何超越阿含經所說法性之處嗎?導師從未這麼說。反之,如前第五函所引述,導師指出:

 『阿含』說空,沒有『中論』那樣的明顯,沒有明說一切法空。說種種空,說一切法空的,是初期大乘的『般若經』。(《空之探究》頁214

   不祇如此,導師還援用了大量的大乘經文,分析龍樹是如何闡述大乘經(特別是《般若經》)之法性,如:「假名」、「空性」、「中道」與「如幻」義。詳參導師所著《空之探究》第四章第五至八節(233-265)。不祇是《空之探究》,在導師的全套著作集中,談及龍樹所引大乘經論與大乘「法性」者多矣,茲不贅列,您得空不妨逐一參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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