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釋昭慧編
編號:1004
出版日期:1996年8月初版 1998年5月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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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578550146
非賣品 印贈比丘尼眾
【推薦文】
為了讓比丘尼方便學習戒法,昭慧法師將原依重輕戒次第安排順序的四分比丘尼戒經,重行依戒法內容而加以彙編。經過彙編之後,個人若想要複習或查索某類規範與其相關戒法,相當方便。若有尼法師欲講戒,也會產生很大的便利。因為在講某戒時,能一併將相關戒法聯結解說,而不至於支離割截;聽戒者也能對該戒與相關戒法有整體的認識,而方便做聯想憶持。因此這也可以當作尼戒經的「教科書」。
【作者自序】
我出生在佛國緬甸,小時似懂非懂,就與佛教結了好緣。那時家境很好,父親開一個冰棒工廠,一個餅店,也算是熱心僑務的僑領。下午天涼時分,他與母親會帶著兒女,漫步到山之巔,海之濱,領略大自然之美。有時在山間小路行著行著,聽到僧侶誦經的吟哦聲,內心就有說不出的感動。一次,在荒野大道走著,忽然遠處寺宇晚鐘響起,悠悠揚揚地,蕩滌了一身的俗塵,心裡頓感清涼!抬頭望向天邊,夕陽已悄然沒入雲端,餘輝猶存。
排華風潮驚醒了生活優渥的華人,他們在心情失落之餘,把希望寄託在祖國——特別是自由中國的台灣!多少人放棄了家財,申請回台,富商不做,改做「難胞」。而父親就是其中一個做此決定的「忠貞僑領」。兩老放棄了所有的家業,帶著四個小孩,以及非屬貴重的衣物,從仰光起飛,奔向他們夢寐所繫的自由祖國。
由於他們一切從頭做起,為了兒女與家計,真是吃了不少苦頭。多少同來台灣的緬僑,都因為環境所迫,把女兒送入工廠;唯父母愛女心切,不忍我們目不識丁,所以不管環境再苦,都堅持要栽培四個女兒讀書。
到我讀大學時,父親年事已高,家庭經濟端賴大姊從加拿大匯款維持。在我打算出家時,加拿大經濟不景氣,姊夫的公司只好裁員,姊夫就此失業;姊姊自顧不暇,頓時我們的家計也受到影響。本來那時我還差一年就要畢業,父母迫切希望熬到那時,改善家庭的經濟,但由於我開始接觸佛教,求道心切,師長知我處境,也以「出家後可以兼顧家庭經濟,收入交給父母」而做承諾,於是我以此理由說服父母,兩老忍痛割愛,成就了我的心願。
然而剛一出家,師長給我看《梁皇懺》,才知俗人如果任用僧物,罪業匪小。這一驚非同小可,趕忙回家報告母親,請其諒解自己必須出爾反爾,遵守戒律,不可能再承挑家計了。母親愛兒心切,不忍因此勸我返俗,只有選擇刻苦持家之一途。
民國六十八年六月畢業,這時我已出家一年,因為在師大就讀時,領取公費,有義務受分發到中學教書,所以一邊教書,一邊在道場學出家法。凜於因果之可畏,不願父母未來承受《梁皇懺》上所描寫的恐怖果報,所以儘管自己在道場衣食豐足而父母幼妹卻粗茶淡飯以艱苦過日的對比,讓我內心深自不安,而我卻還是乖乖地把所有教書所得的薪俸,悉數交回常住。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草漯國中教書,一位學生送我一小包高麗菜乾。我帶回常住後,心想:常住食用好,不會吃這些菜乾,不如送給農村長大而又已素食學佛的母親炒來配飯吧!不意我得到的答案是「善門難開,最好不開此例」。我的心抽痛了!難道這就是「戒律」?這包菜乾到底算是「信施」?還是學生對一個國文老師的「禮物」?我若沒有出家,一樣可以站在講台授課,但若沒有父母犧牲血淚扶養長大,不計一切供我讀書的無私之愛,就不可能有站在講台上授課而受到學生敬愛的我!父母吃信施容或有過,但又為什麼不能分享他們子女因他們千辛萬苦栽培起來而獲得的榮耀?
六十八年底,一直到六十九年初,父親病倒了,住院治療一陣後,為了省錢,又辦出院了。一日病忽加劇,送到醫院急診,以為自己行將命終,迫切想要看自己最鍾愛的女兒一眼;妹妹於醫院電話告知之後,我領取到五十元車資,赤手奔向醫院,一路上淚如泉湧,心如刀割!若非父親因不捨醫療費用而出院,又何至於要送急診?而我,每月薪資八千多元,卻因俗人不得用僧物的「戒律」所限,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出院又再急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手裡捏著這五十元,覺得不拿它還沒那麼痛苦。只恨自己為何不待父親往生之後,再行出家,好讓父親在垂老之年,受一點我的孝養;倘能如此,我也可用更尊嚴的方式來處理父親的醫療事務。
那次急診雖救回父親,但他已如風中殘燭,隨時就要熄滅生命的微弱火光了。但我以一介道場中的出家晚輩,被殷殷告誡:要以常住為重,所以直到父親又病倒了,妹妹催促我快快回來一起帶他送醫,我雖五內俱焚,卻只能先將常住例行事處理好,才奔回十五分鐘車程遠的俗家之中。鄰人告知:父親危急到不能久等,母親只好央請里長把他抬到計程車上。里長見一門孤弱,遂為父親辦理醫院的貧民義診。
我又趕到醫院,一看義診病房,又髒又亂,沒有隔間,病床毗鄰相聯,想到父親可能就要在此劃上生命的句點,不禁心如刀割!於是打定主意:縱使因出家的「戒律」所限,不可能幫父親出錢換間好病房,但我也要以血肉之軀照顧老父於病榻之旁。自己舒舒服服住在裝璜良好的道場,讓父親擠在髒亂窄小的病房受苦,我於心難安!
照顧約一星期之後,由於時值寒假,國中薪水可用匯款或前來領取的方式。師長認為匯款不妥,要我前去桃園領取。諷刺的是:就在我回到校園領取薪水的途中,父親溘然長逝。消息傳到學校,我拿著薪水袋,兩腳發軟,內心顫抖!薪水一文不曾奉給父親,又因薪水而讓父親失去臨終再見愛女一面的機會!天地雖大,能容留我這樣一個不孝不義的人子?——我開始懷疑:「戒律」,真的有這些內容嗎?佛陀制戒,真的會這麼規定嗎?還是說,我們有錯解戒律的成 份?一個慈悲眾生的宗教,豈會不教人先慈悲眷——特別是恩深似海的父母?
在父喪期間,白天雖正常工作,每到夜闌人靜時分,我經常流淚到天明。父親走了,我終此一生,再也沒有機會補償自己的過失了!有時在夢中,依稀仿彿父親又回到家,坐在搖椅看他的章回小說,醒來心裡總是痛楚不堪,癡心希望時光倒流,自己回到在父親身旁的歲月,重新安排自己盡孝的生活方式。
在懺悔之餘,我下定決心:假以時日,一定要研究戒律,把心頭的納悶,理出個頭緒來!可以說,若沒有因自己的「戒禁取見」而使父親受到無可彌補的痛苦這段血淚因緣,往後的歲月,以研究義理見長的我,還未必會以戒律的研究與講學作為生涯規劃的一部分。
就這樣,在福嚴佛學院教學期間,我研讀律典,偶亦撰寫一些律學文章。當年的困惑,至此時也就自然解除——原來在戒律裡,是非常重視父母的特殊地位的。此由夏安居三月,只有為三寶事與父母事才得准假(受七日法)之規定,就可見一斑。而「僧物」的定義,我也才完全清楚了。換句話說,當日我若用個人在世俗學校教書所得,拿來給付父親的醫療費用,那根本不牽涉什麼「因果」或「戒律」的問題。雖然這種「遲來的正義」,已無法彌補我對先父的罪愆,但我矢願在有生之年,幫一些像當年的我一樣陷入「戒禁取見」的同道,解開有關戒律的心頭之惑。
於是我又發現到:華人佛教裡,對戒律的態度普遍是兩極化的——不是太過教條主義,就是太過自由心證。前者將戒律講到滯礙難行,令人只能歎息自己業障深重,後者又隨便到認為除了四重戒,一切都可開緣。就我對戒律的理解,深覺得兩者都不合乎中道,於是想著手寫本律學專書,供養僧中同道。
這以後,三次在結夏期間受邀講戒,分別講「聲聞律的理論與實踐」、「聲聞律之羯磨法」、「比丘尼戒經」,講戒的時地、聽講的僧眾都不盡相同,但所 講 的內容卻自成 體 系——先講律學的通盤理論基礎,再講「作持」(戒律生活的運作方式),最後才講「止持」(所持守的戒律內容)。這無非都是在律學專書未撰之前,先以講座敦促自己準備資料,並以研律心得供養僧中同道(特別是尼眾姊妹)。
轉眼自己已出版了十二本書,唯獨律學書籍,遲未提筆。有些讀者甚至打電話「催生」它了。可能因為錄音帶已在流通,達到與教界同道觀念分享的效果了,所以出書就變得沒那麼急迫的必要;再者,律學研究的心得,已經教學錄音而資料具在,也就不怕年久忘失而無從下筆,所以先撰著其他的文章書籍,這大概也是不急於出書的理由之一吧!
今年六月二十三日,我應接天寺住持法光法師之邀,在安居會上講授「比丘尼戒經」,一共四天,十八節課。如前所述,這是第三次安居律學講座。為了讓學僧方便學習,我將原依重輕戒次第安排順序的戒經,重行依戒法內容而加以彙編。
我之所以會有重作彙編的動機,是因為在研律中深深感覺:依重輕分類,對於僧伽全體在羯磨進行中處置犯事,雖有其便利之處,但若平日個人想要複習或 查 索某 類 規範與其相關戒法,就會感覺不便。譬如:與淫戒相關戒有三十九條,但它們依重輕不同而散列各篇之中,倘有依內容而作彙編的版本,則只要依目次查索「淫戒與相關遮」,這三十九戒內容就一目瞭然了。又如:若有比丘尼至居士家應供,臨出門時,倘能依目次查索「僧俗分際」與「飲食規範」而稍加複習,就不會發生在居士家飲食舉止壞威儀而減損居士敬信的情形了。再如:若比丘尼欲收徒弟與授具足戒,只要查索「違制度眾戒」,就知道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了。
而這樣彙編過後,爾後若有尼法師欲講戒,也會產生很大的便利。比如:在講淫戒時,就能一併將相關戒法聯結解說,而不至於支離割截;聽戒者也能對淫戒與相關戒法有整體的認識,而方便做聯想憶持。因此這也可以當作尼戒經的「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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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出版本書倘有助於尼眾學戒,願此功德回向先父盧晃明老居士,以紀念那段用交織的血淚譜成的歷史,並聊贖不孝女兒的前愆。是為序。
八十五年七月二十日,於弘誓學苑,時禁足中。
(原序文約四千字,茲摘錄精彩段落,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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