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出版社

 

當前位置:首頁 → 法界出版社
出版新訊 價格目錄 出版品介紹 電子書下載 線上購買

出版品介紹

 

有聲出版品:
卡帶停售
四分比丘尼戒經

講者:釋昭慧

 
編號:6014
發行日期:1996年8月
錄音卡帶 16卷 每卷60分鐘 附講義
定價1000元   講義單獨購買每本35元
 
 【推薦文】
 
本講座述介比丘尼之戒律內容,及此時此地持戒之道。對諸如「沙彌尼可否學戒?」或式叉摩那的定位問題,都扣準律典而有迥異通說的見解。諸樂法樂毗尼樂學戒者,絕對不宜錯過。
 
【精彩片段——「沙彌尼學戒不構成戒障」辨】
 
昭慧法師講述
 
云:沙彌、沙彌尼不能聽比丘(尼)戒,聽了會有「戒障」。這種說法,找不到律典上的證據。而且根據律典的記載,以及我在學團中實際領眾的經驗,我以為:沙彌(尼)乃至未出家的學法女,以一修道見習生的身份,踏入道場,就要學習比丘(尼)所應具足的種種規戒,而不能以為只要持好六戒、十戒即可,否則豈不是形同「一國兩制」?  沙彌(尼)聞知具足戒法會形成「戒障」嗎?這不容我自由心證,因為事關沙彌(尼)的法身慧命,不能想當然爾。但我也不敢人云亦云,因為我在律典裡面看不到任何相關說法。
 
如果未受大戒者知道了具足戒內容,就會產生戒障,照理應該在他欲受具足戒時,就要把它當作遮難來詰問,可是在問遮難時,與大僧相關的,只有問到:「你有沒有污比丘(尼)啊?」如果有,那麼這就構成「戒障」(不得受戒)了。可是卻沒有問到:「你有沒有聽過比丘(尼)戒法的內容啊?」沒有吧!「遮難」的意思是說:有之則會產生修道的障礙或僧團的困擾。十三遮難裡面沒有的,就不是「戒障」。
 
在律部裡,只有規定「布薩」、「羯磨」時,未受大戒者不要參加。因為,這等於是內部成員會議,未受大戒者縱使住於道場,但還非正式成員,而只是見習生,就如在社團中沒有具足會員資格,不得出席會議、參與表決,這道理是一樣的。更何況其它沒有受大戒者,在旁邊看著我們處分僧事,處分某個比丘(尼)的過失,搞不好他還失去了對大僧或犯戒比丘(尼)的敬信之心,這樣對他自己親近僧團以謙恭學道,並沒甚麼好處。而且這也是對比丘(尼)不公平的,因為他只須冷眼旁觀會議的進行,如果他有同樣的過失,卻不用受那麼嚴格的處分,可是他又可以在旁邊當看笑話品頭論足。所以大僧的任何羯磨,包括布薩在內,都不宜有未受大戒者在場,而須在舉行會議前先行清場,如主持人須問:「未受大戒者出否?」未出者先行遣出,羯磨才正式開始。
 
但是我們也要了解實際的僧團生活是怎麼一回事。在生活之中,其實不管是否已受具足戒,只要入住道場,就要開始學道,不管是沙彌(尼)還是學法女(就是式叉摩那),一定要通通跟著大僧學習規戒。
 
我講這話是有根據的,為什麼呢?凡是比丘(尼)戒,沙彌(尼)犯者突吉羅,也就是說,沙彌(尼)照樣是不可以犯的!他如果不知戒法內容,又如何知道自己是犯非犯?如何去責心惡作?他絕對不可以說:「我今天只是沙彌(尼),對不起!我就只守十戒。於是,大僧不可做的,我卻可以做;你們不可以用有蟲水來澆泥或草,可是我可以;還有,你們比丘(尼)不可以作媒人,我沙彌(尼)卻可以作媒人。」有沒有這種事情啊?不可以的。犯者突吉羅,不但是要責心惡作,而且會受到和尚(尼)訶責的!
 
沙彌(尼)、式叉摩那所受的戒法比較少,那是因為他們剛進入道場,循序漸進的在學習戒法,不可能一下子通通都記入腦袋裡面,並且成為行為習慣的一部份,所以,要求他們最起碼這基本的六條、十條先要嚴格持守,其他的就要開始學。哪裡能夠說:沙彌(尼)只學十戒,其他規矩通通不學,兩、三百條戒的內容通通不知道,然後等到有一天登壇受戒時才恍然大悟地說:「唉呀!完了!原來我不能夠與異性共立耳語,可是我喜歡這樣;我不能夠作媒人,其實我很愛做媒人!」那不是笑話嗎?他做沙彌(尼)的時候就要知道:受具足戒了以後他要守些什麼規矩。然後他自己衡量他做得到?做不到?他如果做不到呢?那就乾脆不要受具足戒算了!式叉摩那亦復如是,他沒有理由說:「我通通不知道,所以我當比丘尼之後,如果有人以戒法標準要求我,我就要抗拒說:你事先沒告訴我啊!我怎麼知道我要受這些約束?」
 
所以沙彌(尼)、學法女在道場中,其實是一定要跟隨學習僧團規制的。比丘(尼)如果要齊整著衣,沙彌(尼)可不能無所謂而邋裡邋遢吧?比丘(尼)入白衣舍必須威儀端嚴,沙彌(尼)就可以隨便嗎?不可以吧!哪一樣都要學。
 
有人問:沙彌(尼)聽了比丘(尼)戒,他會不會對比丘(尼)產生譏嫌?我說:怎麼樣譏嫌?他同樣要守這些規矩,有什麼好譏嫌的?他只有更知道:原來做一個比丘(尼)不簡單,我現在做為一個沙彌(尼),也都在慢慢學,而且還常常毀犯(因為剛做沙彌(尼),一些小規矩還未養成習慣,一定常常犯的,所以定罪不嚴,只依突吉羅責心改悔;等到做比丘(尼),對戒法內容已經純熟了,所以要犯的機率反而不高)。同樣要守這些規矩,向比丘(尼)學都來不及了,有甚麼好看不起別人的?
 
沙彌(尼)偶而可能因為沒有養成行為習慣,還有待比丘(尼)一再糾正錯誤呢!譬如光是「不得含飯語」,我就不知道跟學僧糾正過幾遍,有同學都還改不過來,有時候嘴巴一邊含著東西,一邊講話,難看極了。可見得在糾正行為錯誤時,一次還未必見得奏效呢!有時還得兩、三次乃至更多。
 
所以你若是真正在過戒學生活,而不是在課堂上聽戒而已,你就會知道,這其實是生活的一部份,沒有什麼神秘啊!我們出家當個修道人,既然已經冠上一個修道人的名字,不要說是沙彌(尼),就是一個在家來到寺院裡準備出家的學法女,也應該要學這些。住進寺院,縱使還沒剃度,對不起!他衣服也要穿整齊,不能邋裡邋遢的;走路也要有個樣子,不能扭來扭去的;他也不能去做媒人,否則成何體統?
 
總不能說沙彌(尼)階段通通不教,不要讓他們知道我們比丘(尼)有這些戒法,省得他們知道了輕慢我們,然後等到他一當上比丘尼,就忽地要守持戒法二、三百條。沒有長期養成生活習慣,他臨時哪裡記得起來?
 
現在我們受具足戒,還要到某處去登壇受三壇大戒,在戒場有比丘(尼)講解戒法。原始僧團中,受戒是在共住的僧團裡進行的。具足十人僧(尼眾二部二十人僧),就可以幫他舉行羯磨了。實際的情形,,不會是當天開始成為比丘(尼)了,還來不及去熟悉戒法,然後不小心忽然間就犯了一條戒,比如:竟然做了媒人,而渾然不知其不可作媒。如果是這種情形,我們大家要給他舉行僧殘戒的摩那埵法,這樣公平嗎?「不教而殺謂之虐」嘛!事前也沒有教他,他怎麼知道他不能做媒人!他也許會辯解說:「我剛才受戒,總不能馬上就知道我不能做媒人啊!哪有那麼快的!」在兩、三百條戒裡,瑣瑣細細的規制,都是在生活當中慢慢養成的習慣,然後他們正式受戒,才不會因不知或記不牢而誤犯。
 
受具足戒以後,跟做沙彌(尼)有什麼不同?其不同並不是指沙彌(尼)不必學比丘(尼)的規矩。剛剛再三的講,他不能說:他是沙彌(尼),十戒裡面沒有規定,所以他可以跟異性共立耳語。他是不是也要注意避譏嫌呢?不要說是沙彌(尼),在家居士既然已經準備要出家,成為道場中的學法女,是不是也要避免跟一個陌生男子站在一個地方共立耳語啊?那麼,受不受具足戒,這兩者之間有什麼不同呢?不同在於:沙彌(尼)凡是犯了這些都要責心惡作,這是突吉羅罪,犯者雖未在大僧中受處置,但也要由和尚(尼)、阿闍黎訶責教導。
 
但是如果犯到波羅夷這一類重戒法時,他一樣也要被驅趕出去,不可以留下來。甚至於若惡見不捨,認為「行淫欲非障道法」,比丘(尼)還可以告誡再告誡,要他捨惡見,沙彌(尼)在告誡不聽後,立刻就會被趕出僧團,不讓他再出家了。為什麼?他還沒受具足戒,若就已惡見不捨,將來一定容易犯戒;既然不肯改過、不肯懺悔,他不如離開僧團算了。比丘(尼)既然已經受戒了,只有再三的訓誡他,要他止息惡見,三諫不聽,才給他作「惡見不捨羯磨」的處分。我們看兩者的處置方式,對沙彌尼還更嚴厲呢!
 
所以他們沒有特權,也一樣要學戒法,先把重大的戒法持住,其它的在生活中要接受和尚(尼)的教導,慢慢學習,養成生活習慣。教導時,有的一遍還不夠,可能要兩次、三次的叮嚀他們,慢慢的調整他們世俗的習氣,養成一個修道人良好的品德與氣質。這些都需要時間的,絕對不可能去登一個壇,燒三個戒疤回來,突然間就變了一個人。又不是變魔術!
 
於是沙彌(尼)或學法女在學習道場生活時,頂多是不知道:「我犯某一規矩在大僧之中會判到多重的罪?」他頂多是不知道這一點。為什麼呢?因為他不是由僧伽在羯磨中處分的,而是由他的師長——和尚(尼)在負責調教的。沙彌(尼)必須要有和尚(尼),如果和尚(尼)還俗、到外道中、罹病或者死了等等,那麼,這個沙彌(尼)一定要另外求依止,或由和尚(尼)請依止阿闍梨為他作依止。(下略)
 
——摘自昭慧法師《四分比丘尼戒經》講座錄音帶
 
(本文摘錄法師講述此一論題的前半段;後半段內容亦非常精闢,欲知其詳,請進一步聽本講座錄音帶,茲略。)
 

 

回上頁


 

 

教師簡介

tutorial deface deface poc bug bounty tools bug bounty writeup cara instal ezxss aplikasi mod kumpulan deface parkerzanta extension bug bounty cara lapor bug spotify mod install tools ffuf bounty writeup indonesia etika bug hunting tools bug bounty

 

電 話:886-3-4987325

傳 真:886-3-4986123

意 見 信 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328010 桃園市觀音區新富路一段622巷28號

  站內搜尋

facebook

youtube

© 2022佛教弘誓學院 版權所有
網站導覽

 
 
 
 

 

 

 

 

學團簡介

宗旨沿革

弘誓文教基金會

弘誓菩薩學團

佛教弘誓學院

法界出版社

建院緣起

 

人物特寫

臉書留言錄

先讀為快

著作一覽

人物特寫

人間佛教禪法

近期禪修訊息

著作一覽

東方宗教養生學

學院導師:印順長老

精神導師:昭慧法師

精神導師:性廣法師

現任院長:圓貌法師

各科教師簡歷

我要捐款

 

 

招生入學

選課

每月出席

學院章程

 

 

 

 

影音專區

圖像集錦

法音宣流

東方宗教養生學

 

各期學報

 

訂閱電子報

本期電子報

歷屆電子報

 

 

出版新訊

價格

出版品介紹

電子書下載

線上購買

         

學術活動

 

 

 

 

歷屆校友榜單

與我們聯絡

會務公告

活動訊息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金剛波羅蜜多心經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

 

臺灣佛教研究中心

關懷生命協會

應用倫理研究中心

高雄推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