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私人客廳」,還是「公眾媒體」?
──論臉書塗鴉牆中不當言論的刪除權
臉書留言錄(之一)
釋昭慧
101.8.17
一、塗鴉牆是我與臉友交談的客廳
101.8.15晚間
Murphy,我人在外頭,不太會操縱手機,不忍見妳浪費時間與這種人纏鬥,因此先把對方的留言刪除。這些質疑要回答,對妳我都易如反掌,問題是沒那麼多時間陪他虛耗!因為有些人真的是吃飽悶得慌,完全無能力針對我已陳述的立論來作有邏輯、有實據的回應,於是東拉西扯。還是那句老話,他們愛罵就罵,講他們在自己的塗鴉牆罵我個痛快,只要他們快樂就好。但我的塗鴉牆不是公眾媒體,而是我與臉友交談的客廳。到人家客廳撒野的人,業已騷擾客人的清聽,主人有義務將他逐出客廳,還客人一個不受騷擾的空間。
二、我為何刪除了部分臉書留言?
101.8.17清晨
無法逐一回應各位臉友的留言,只能在此深深感謝各位臉友的支持與勉勵!
似乎要向各位解釋:為何我會刪除某些留言。
早年,我看到恩師印順導師思想被人質疑或攻詰,本於「真理愈辯愈明」的理念,我往往逐一作凌厲、綿密的回應。這不祇是「護師」,也是「護法」(或可說是捍衛、闡述我個人的佛法信念)。其後,為了護教、護生、反博弈或性別正義等等,我也不惜披掛上陣,回應四方八面的質疑聲浪。至於那些針對我個人所作的人身攻擊,我一向是不予理睬的。
後來年事稍長,感覺生命可貴,光陰有限,正事都做不完,而必須時常熬夜趕工,相較於那些閒得無聊、悶得發慌的人,他們或許有充分時間,可以沒完沒了地喃喃不休,但我實在沒有時間奉陪他們。坦白說,我甚至連閱讀其內容的時間與興趣都沒有。因此我調整了腳步,對那些歷史泡沫型的滔滔狂言,我一概置之不理,寄來的書,也是拆都不拆,直接送到資源回收桶去。只有遇到理念上的大是大非,我才會立予批駁。至於那些對我個人的人身攻擊,我曾嘗試過一個方法:太得寸進尺的,不能讓他肆無忌憚,因此適時請他上地檢署與法院報到,用以聊資薄懲。但後來發現,這樣做只是把自己也套牢在訟事而已。因此在對方被起訴後,主動向庭上撤回告訴。
這段日子以來,Murphy與許多臉友,不斷在我的塗鴉牆上回應各種質疑,而且經常是花了很多時間,用了很多篇幅。這些內容十分可貴,也印證了「真理越辯越明」。
但我還是會為各位所花費的時間與心力,而深感不忍與不安!畢竟各位的生命、時間與我的一樣,是很有限,也很可貴的!特別是當我自己陷入工作堆,而鮮能駐留臉書版面時,看到各位面對各種質疑的耐心回應,除了感動、感激之外,也會有慚愧不安之感!
戰場就設在客廳,主人不見人影,卻累壞了連連接招的客人!我既無暇親自披袍上陣應戰,何苦連累大家,被那些紛至沓來而沒完沒了的質疑之所牽絆?
因此個人雖然深深認同Murphy所述,「資訊透明跟言論公開,或許更有助於旁人釐清事實真相」,「或許一些論戰叫囂的過程,也是一種必要之惡」,但是基於這樣的考量,昨晚在外頭與友人晤談時,偶在手機上看到了一篇東拉西扯又冗長無味的留言,引起Murphy的回應,立即先行刪除,然後才向Murphy略為解釋刪除的原因。但手機操作既費時又不便,因此返回住處,還是運用電腦開機作業,將完整的理由表述如上,並向諸位謹致謝忱!
三、主人的「刪除」權與總編輯的「淘汰」權
101.8.20
回應連連造訪且與臉友纏鬥不休的連○○居士:
前晚關機之後,昨日整天外出開會,凌晨筋疲力極,來不及開機即去睡也。早上一開機,又看到一串你與臉友纏鬥不休的留言。你甚至還發訊息給我,看來你很難改變你的「瞋心」與「慢心」,只要一見臉友諍言,就忍不住繼續失態、失控地發出不友善的言論。例如:所謂的「化敵為友」,就是十分無理且無禮的說法。請問:我什麼時候把那些不當留言被刪除的人,當作「敵人」來著?這是哪門子的敵友哲學?
你把自己想得那麼善良(只是「雞婆」?)卻把別人想得那麼邪惡,那麼,這時你的發言,業已無關言論自由,而是利用我對你的容忍與善意,而充分發揮你對我與臉友們的惡念!
我若再不讓你煞車,而讓你繼續在「你來我往」的言詞中,發揮這麼大的瞋心與慢心,那已是在縱容你繼續以惡念來自我凌虐!
我的生活是如此忙祿,我的時間是如此有限,請問:我可有精力沒完沒了地回應不休?明顯的,沒有!那難道這裡的版面,就這樣任令你充分發揮你的瞋心與慢心,來干擾其他臉友嗎?這已無關言論自由,而是關乎言論自由的「比例原則」!
既然我的塗鴉牆只是發給朋友的,那麼,看到它的當然是我的「朋友」,您也是主動邀我成為朋友的,不是嗎?(當然,這也顯得你真是太沒有眼光,主動對「蔣介石或毛澤東」示好!)
因此,除非有人善意上來查訪,或是蓄意前來騷擾,否則一般臉友的臉書裡,是完全看不到我的塗鴉牆的。這與公眾媒體發行而人盡可見,顯有巨大落差。然而,你竟然以我是「公眾人物」為由,不願意讓我把塗鴉牆定位為我的客廳。
這樣我終於明白了!原來在你的標準裡,「公眾人物」是不准擁有私人「客廳」的!
既然你強制我讓它成為「公眾媒體」,那麼很好,請你仔細聽著!
從來就沒有任何一個「公眾媒體」,能夠容許不當言論出現在它的版面,戒嚴時代如此,民主時代更不例外!這與「蔣介石或毛澤東」無關,而是普世皆同的媒體倫理ABC——為了維護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他們必須這麼做,因為,「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這會招來人們對「言論自由」的疑慮,而在本質上深深傷害著言論自由。
既然我的塗鴉牆,已被你片面升格為「公眾媒體」,那麼我應該扮演一個「媒體總編輯」的角色,而不能再維持作為「主人」,只須考量「是否要包容不禮貌的『客人』前來騷擾」這樣單純的角色!
「媒體總編輯」沒有權利任令「投書」落版,他們每天大量篩除記者新聞稿以及讀者投書。為了維持「公眾媒體」的格調,淘汰投書是天經地義的事。「媒體總編輯」有義務把所有語涉攻擊的、含沙射影的或是失態、失控以逞其情緒的言論,通通加以淘汰,否則就是嚴重失職!
依此標準,不但之前被刪的那一則無聊冗長留言,「媒體總編輯」得視作不及格的「投書」而予以淘汰,即便你那些含沙射影或是失態、失控以逞其情緒的言論,自亦毫不例外。
結論就是:
作為「我的客廳」,主人有權「刪除」含沙射影或是失態、失控以逞其情緒的言論,以維臉友之清聽。作為「公眾媒體」,總編輯有權「淘汰」含沙射影或是失態、失控以逞其情緒的言論,以維媒體的水準與格調。
因此,從現在開始,作為「媒體總編輯」,我要以充分的「職業道德」為讀者嚴格把關,並從這一刻開始,將所有含沙射影或是失態、失控以逞其情緒的言論,一律予以「封殺」。並且將你之前的所有言論留在版面,作為負面教材,好讓臉友知道我必須這麼做的必要性。
但若我從現在開始,逐一封殺你那些含沙射影或是失態、失控以逞其情緒的留言,你一定會連連大起瞋心。這是我極不忍見的後果,因為我發覺,在與臉友捉對廝殺的過程中,你真的已經是失控到了極點!因此,與其讓你屢起嗔心而被瞋火燃燒烹煮,不如由我先將你從「朋友」名單去除,讓你冷靜幾天。
做為公眾人物,我總有權利婉拒哪些人作我的朋友,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