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集法與律的兩種分類原理
《長阿含經》講學札記(一)
釋昭慧
臉書留言錄(之六一三)
107.9.29
107.10.5~6 昭慧法師於花蓮慈善寺講《長阿含經》。
昨晚,於花蓮慈善寺續講《長阿含經》。
於講《眾集經》時,說明:舍利弗與大迦葉一樣,都有「佛滅後教法可能會因弟子的資質與根性而傳誦紛歧」乃至因此分裂的危機感,因此都有類集法與律。
但兩者的分類方式不同,舍利弗於佛在世時類集、講述,用的是索引式的「增一法」,大迦葉命阿難誦法,結集的分類原理,則是依於九事──有情事、受用事、生起事、安住事、染淨事、差別事、說者事、所說事、眾會事(蘊、處、緣起、食、諦、界、道品、八眾等相應)。
至於律的結集,以及「增一法」的類集用意,由於昨晚2小時講課已竟,其分類原理將留待本晚續講。
清晨,於慈善寺運動。大殿三寶佛莊嚴端坐,藹視群生,寺前庭園十分清幽,一花一木的安置與維護,都可洞察主事者上達下瑩長老尼的智慧與心血,因此攝入鏡頭,分享臉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