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健保排除條款」之議的淺見
釋昭慧
臉書留言錄(之七八五)
109.2.19
看到網路上討論,無本國籍陸配或其眷屬,是否應該擁有健保。竊以為,有些主張排除條款的說辭,容有倫理爭議。
也許因為台灣擁有完善的健保制度,西方在這方面反倒不如台灣,所以很難在西方人權國家找到良好的參照值。然而事實上,我們還是可以有其他參照指標。
舉例而言,有些西方福利國家(如加拿大),雖然沒有台灣模式的健保制度,卻有令人稱羨的養老金制度。早年台港有許多華人移民,將他們的雙親或配偶申請過去,這些父母與配偶也因而享有養老金優惠。
這些福利國家,對移民數量的控管甚嚴,也不是不知道,那些華人眷屬平白瓜分了他們的稅收資源,但是一旦准予居留,則人權立國與人道主義的信念,會使執政者將依親制度導致的額外負擔承擔下來,而不會阻擋移民的父母、配偶或配偶子女依親,也不會雖勉允依親,卻立下排除條款,不准他們屆齡獲贈養老金。
台灣若依「使用者付費」原則,而意圖排除某些種類移民的健保福利,那麼,本國土生土長的民眾,也未必比移民更有對本國的經濟貢獻度。無力納稅卻受惠於健保制度的弱勢民眾,其實比比皆是。
最需嚴肅看待的是,這種思維邏輯,會讓消耗醫藥費用最龐大的老病殘民,成為被仇視的對象。最後,幾乎每個人都會成為這種社會氛圍下的受害者!
說到底,這種議題的討論,稍一不慎,就會陷入非理性的族群歧視或種族優越論,不可不慎!
個人長期繳納健保費,用健保卡的次數屈指可數(一年半載洗一次牙)。但我不會認為自己吃了虧,反之,只要想到這些保費,能讓不知其為誰的病人受惠,我就非常快樂。
「享權利」容有「盡義務」的對等要求,但人道關懷來自對苦難的「同情共感」,那是超越國籍、種族乃至物種界限的良知良能。台灣最大的資產,正是這種無遠弗屆的美善人心,而非健保基金。
來自佛法的思維,以及對週遭人事的觀察,讓我深信,福報來自善德,而非來自計較。越是計較的人,福分往往越薄。反倒是不求回報的「無住相布施」,確實如佛所說,「其福德不可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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