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論文審查,一份春假的頭疼功課
臉書留言錄(之八八四)
110.4.6
春假中,有接近一整天的時間,與一篇送審論文糾纏不清,我一邊審閱,一邊後悔──後悔自己一時心軟,答應了這項審查工作。
原來,有一位學報編輯,於二月初來函,請我審查一篇有關「第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傳記的論文,並提供一個月的彈性時間。我立即回函婉拒,因為那時正忙於書稿與評鑑事宜,恐無暇仔細拜讀這篇作品,她回函云:
「不瞞您說,本篇投稿先前兩位審查人意見相左,所以希望能借重您的學術眼光,給予此文嚴謹的評論。」
她還為我將審稿截止日往後順延一整個月。我這一心軟,竟然就答應了下來。
正因為知道,我的審查意見會成為該篇論文是否刊載的關鍵,我格外小心看待此事。畢竟在學術界多年,深知人文學門的論文並不容易產出,一旦在審查意見書上勾選「退稿」,無異是作者的一項沉重挫敗。
我對「匿名審查」的質疑與批判
一般而言,我不輕易接受「專門著作升等」或「論文審稿」的要求,婉拒個案遠大於接受個案。原因是工作太忙,無暇投入仔細閱讀並醞釀審查意見的時間。審查專書或論文,這可與平時瀏覽學術著作不同,必須照顧全書(全文)架構,還要留意字裡行間的細節,因此審查性質的閱讀時間,大約會比一般性瀏覽多過一倍以上的時間。然而一旦接受,我就會以殷重心,撥出時間來靜心閱讀全書(全文),並且以審慎思考、審慎落筆的態度,來撰擬那份審查意見書。
這也與個人對學界的審查亂象,一向保持質疑乃至批判態度有關。我遇到過許多案例,藉著「匿名審查」之便而肆意為惡,用些莫須有的理由,向受審單位(個人)施放冷箭。這種學界惡行,讓我深惡痛絕,因此對那些戰戰兢兢等著審查結果的受審單位(個人),我會多一份審慎與殷重的態度。
個人一向質疑乃至批判「匿名審查」的必要性。認為這種學界制度,不啻縱容人性之惡,藏垢納汙,讓審查者敢於躲在陰暗角落,對他看不順眼或利益衝突的單位(個人)施放冷箭。
說者每每辯稱:「學界圈子小,具名審查恐受報復。」但我強烈質疑:檢察官與法官不就具名起訴、具名判決嗎?起訴、判決對象會比受審查人好惹嗎?怎不為了「恐受報復」的理由,而要求檢察官與法官一律蒙面開庭呢?
雖說有「迴避名單」或「申覆」、「申訴」之類管道,但受過審查或評鑑的單位(個人)都很清楚,自己怎會知道到底惹了哪些人,哪有可能提供得了滴水不漏的「迴避名單」?更何況,「迴避名單」還有人數限制,倘若送審人是像我這樣得罪人到「族繁不及備載」的人,開得完「迴避名單」嗎?至於「申訴」,請別寄予期待,大約獲得的結論,都是些「審查意見見仁見智」之類的空話,要待「申訴」平反,你就「俟河之清」吧!
總之,學界的既得利益者擁有話語權,乃至某種「部會白手套」的公權力,往往會建立一些便於「保護自己」的遊戲規則,有的甚至在擁有學門審查權後,還會拉幫結派、黨同伐異,讓多少吃癟後「敢怒不感言」的學界後進暗夜哭泣,這絕對是當代活生生的「儒林外史」。
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
審慎與殷重,並不表示自己會做濫好人,不表示自己不會勾選「不通過」(如升等案、科技部計畫案,或系所評鑑案、博士班申設案)或「退稿」(如期刊論文),而是,我對評鑑報告書、研究計劃案或專門著作,看得非常仔細,落筆也非常審慎。大概我採用的是歐陽修《瀧岡阡表》面對死囚的高標準:「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能請對方修改的,就逐一點出問題,要求對方修改,必不得以而勾選「退稿」,也希望他能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未來寫作不再犯上同樣錯誤。
再者,即便在我的筆下,通過了那些審查案,我也絕對不會在事後向當事人透露,以免自己有「討好」或「邀功」的心地染污。但是,一旦落筆勾選「不通過」,我不但無意匿名,還很真誠希望,自己能堂堂正正地露臉,讓審查意見書受到行家的公評。我可不想讓自己換了位置就換腦袋,以「審查意見見仁見智」之類空話,來尋求良心上的自我安慰。
我甚至必須讓自己「建議退稿」之類的審查意見書,能夠無愧地面對當事人。我將審查意見,視作對作者所展開的一次書面懇談,我必須讓作者知道,為何不得不作這樣的決定。這樣可以讓作者好好評估:這篇論文是要進行後續修改,還是要整個打掉重煉?還有,他的論文寫作,還有哪些可以改善的努力空間。
就因為這樣的心理背景,當我接下前述「一通過,一不通過」的審查案時,內心是有點沉重的。好像該篇論文是否刊登,就決定在我的一念之間似的。
然而,看到這個題目我就有點頭大。因為我這個人很不「八卦」,生活也很無趣,一點都不關心倉央嘉措的愛情故事,因此激發不起想看該篇論文的動機。我甚至曾在臉書貼文批評過倉央嘉措,那是去(109)年8月7日的臉書貼文:〈請容我「煮鶴焚琴」──從藝術鑑賞到倫理檢核〉,其中有幾段不妨摘錄於此,用資作證:
傳說中的六世達賴倉央嘉措詩:「曾慮多情損梵行,入山又恐別傾城。 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也請恕我「煮鶴焚琴」一番:
倉央嘉措如此,蘇曼殊亦然。他總是向美人「放電」,然後再自虐、虐人,說甚麼「還卿一缽無情淚,恨不相逢未剃時。」這在今日的「狗仔」標準,肯定就是「擦邊球」式的佛門醜聞,但因其才情橫溢,人們好像輕易就能原諒他們的「越軌」,並且還將他們的情詩傳唱不已。
從「梵行」律制而言,這兩位大情僧,終歸是修行失控。
倉央嘉措想要在「如來」與「卿」之間左顧右盼以求「雙全」,最後肯定「雙輸」。至於蘇曼殊吧,「淚」當然是伴隨情感的。無情誰能落淚?這首詩,肯定是讓女方為他落下滿缽之淚,他這才端出僧相而以「無情」自居。倘若果真「無情」,又何來的「恨不相逢」之憾?
我可不是金山寺棒打鴛鴦的法海大和尚,只是覺得: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我有一位俊帥的學生,曾經為僧,後因故還俗,前些時還翩然帶著妻子過來看我,我滿懷歡喜,祝福無限。
總之,我認為,只要不負自己的一念初心,擇一逕直而行。在菩提道上行到盡頭,驀然回首,你將會發現,「如來」與「卿」不一不異,問題在一己執念。這就是《雜阿含》所述:「非眼繫色,非色繫眼……於其中間,若彼欲貪,是其繫也。」《金剛經》所述:「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是故,非「卿」繫「我」,非「我」繫「卿」,若彼欲貪,是其繫也。對「卿」放下執念,當體即如如佛。對「如來」若生起執念,依然不見如來。
從以上引文可知,我對倉央嘉措傳記會有多大興趣?更遑論針對該部傳記的學界論述呢!
跨域獨立研究不易
再來就要說到這篇待審論文本身了。
該篇長達A4紙張24頁的論文,引文非常之多,看得出來,作者為了寫這篇文章,下過很大的準備功夫。這不免讓我心理上傾向於讓論文通過。然而他往往引而不論,一引了事,就又顯得作者對參考資料非常囫圇吞棗,好像「撿到菜籃裡的就是菜」。我感到困惑的是,這到底是他天馬行空的性格使然,還是他本人在論文寫作方面的規格訓練不足?例如,他引文云:
即使曾有研究指出,佛教顯教、藏傳佛教密教有所差別:「顯教是一種棄世之道,可以求得智慧,知曉現象世界的不善和無常,以努力提升自己。密教,不管是否起源於原始狀況,在理論上則較顯教為進步。因為密教將凡是已有的東西都視為固然,並積極加以利用,以求得理論認識和靈性發展。」
這一大段引文,固然只是「引文」,但作者理應鑑別引文內容是否正確。例如:「顯教」真的可以被視作「棄世之道」嗎?這已是非常簡單的佛學常識。「密教」真的「在理論上」「較顯教為進步」嗎?這已是嚴肅的學術問題。作者東一句、西一句的引文,經常出現這種不加鑑別而就一引了事的現象,就學術論文寫作而言,這是非常不夠嚴謹的。
更重要的是,作者對於佛教義理與詞彙,乃至「人間佛教」的思想體系,在在生疏,因此陳述或推論往往會犯專業性乃至常識性的錯誤。例如:他將倉央嘉措愛情故事於當代爆紅,歸因於當代的除魅文化與藏地的除魅色彩。然而作者自己也知道,並非所有藏僧都像格魯派一樣看重戒規,因此喇嘛們的情欲生活本就有之,與除不除魅的關係不大。
他認為,「第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因愛情而跌落人間的事蹟,在此時恰巧成為聯繫漢、藏兩地『人間佛教』最佳代表」,這也實在是推論太過。說實在話,藏傳佛教無論在西藏還是印度,都不曾標舉「人間佛教」旗幟,至於漢傳佛教的「人間佛教」理論,也沒有「因愛情而跌落人間」的橋段,倉央嘉措的愛情故事,怎麼可能擔負「聯繫漢、藏兩地『人間佛教』最佳代表」這樣的角色呢?
論文中,一會兒提到「萬法唯識思想」,一會兒又拉到「有」與「空」的辯證層次,這讓我深感惋惜。我惋惜的是,作者不是不努力,但他沒有學習過佛教哲學(乃至學派見地)的系統理論,因此他閱讀的佛學資料雖然還不算少,但對專有名詞的定義、學說理論的範疇都大而化之,欠缺邏輯上的嚴謹度,把這些資料摘入論文,就顯得有點天馬行空,不知所云了。
而這也無情地指向一個事實:現在的教育界與學術界非常重視「跨領域」,但那未必是指個人的「跨域獨立研究」,多半需要「跨域團隊合作」。畢竟「隔行如隔山」,跨出了自己所熟悉的研究領域,僅靠文獻蒐集而不詳其學說體系,很有可能會弄到遍體鱗傷的。
因此,我用殷重心,審慎地寫完長達兩千多字的審查意見書,在例舉本篇論文的優、缺點後,我在審查意見書上,作了如下結論:
審查人主張:本篇論文並非沒有價值,但觀點還不夠成熟,引文也不夠嚴謹,倘若作者能運用現有素材,就前述兩點全盤改寫,未嘗不會出現脫胎換骨的效果。
因此審慎建議主編:本文先行退稿,鼓勵作者修訂後重新投稿。
另外衷心建議作者,於後續修訂時務必要重視如下兩點:
1. 請作者全面檢視所有引文。引文貴精不貴多。但凡引文,就要負責任地將引文作一闡述。無論贊同或反對引文的事實陳述或觀點評議,都必須提出作者本人贊同或反對的理由,而非一引了事。
2. 「人間佛教」不會無視愛情的強韌性與重要性,那是「人間」大部分眾生的需求。但「人間佛教」的推動者,必然會作如下主張:無論是僧,是俗,都可以是「人間佛教」的重要推手。經營愛情生活的學佛者,可以「居士」身分學佛,但不可以保持一種似僧、非僧的曖昧狀態,否則將會形成自己的「障道法」,也會重創僧團的公信力。因此,絕對不宜將倉央嘉措的愛情故事,與當代漢傳佛教所提倡的「人間佛教」作種種之過度想像與不當連結。
總結評價或建議編委會處理方式: 先行退稿,鼓勵作者修訂後重新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