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不愛」
--老同學Line群組討論之回應(上)
臉書留言錄(之九二六)
110.6.26
今晚在老同學群組中作了三大段的議題回應,茲分享於臉書如下:
抱歉,昨天整天趕稿並參加國際會議,所以沒能參加各位的熱烈討論。
很開心看到大家珍惜同窗情誼,而選擇「放下」談不攏的話題。真希望離群同學(姓名略)也能被邀回群裡(我沒她們的聯絡電話,否則很樂意與她們聊聊,邀她們回來),我們於耳順之年,好不容易透過群組相聚,真的不要留下遺憾。
沒有誰說服過誰,只會留下心結
我家早就「藍綠對立」,大姊是標準的中國民族主義,手足間大都偏藍,小妹一家則偏綠。家族群組在過往,也有政治對立的貼文與貼圖,後來我還是勸他們停止這些貼文與貼圖,因為從來沒有誰說服過誰,只會在流於情緒乃至辱罵性的貼文與貼圖之後,留下一些心結。
好在親情戰勝了意識形態,大家停止政治貼文之後,心結很快地癒合了。此所以我會憂心同學群組間出現一些情緒性貼文與貼圖,並建議停止任何涉及人身攻擊的討論。親情尚且維繫不易,更何況只是同窗之誼呢?
瓊仙說,「家」不是說理的地方。更精確地說,平時還是可以說理,也應該說理,但倘若發現說不攏時,就要為了珍惜情誼,而產生「停止說下去」的規範或是默契。何必為了「說理」而弄到兄弟反目,父子成仇呢?
其次,班長拋出來的問題其實很值得探討:「愛甲不一定要恨乙啊!我愛乙不能說我不愛甲啊!邏輯分析一下吧!」
我來試著分析這個命題。
「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不愛」。
對中國不應有「恨」,因為那裏有許多我們的至親好友,以及友善對待台灣民眾的可愛人民。「愛中國」也不是甚麼罪惡,畢竟住在台灣的民眾,也很有可能因文化、鄉土、親情等種種理由而喜歡中國,就像法國人喜歡台灣一樣,不應被冠以「中國豬」的惡名。
但台灣民眾可以「不愛」目前的中共政權,尤其是中國共產黨「急統派」的專制政權,不惜以動用武力來威嚇台灣,甚至說出「留島不留人」、「斬首」之類的狠惡語言,這是非常傷害彼此感情的愚蠢策略。
其次是在國際上,中共總是硬生生給「中華民國」改成不倫不類的名號,導致「中華民國」在國際間,連國歌都不准唱,必須改唱「國旗歌」,邊唱邊升的也不是「中華民國」國旗,好像「中華民國」的國號、國旗與國歌都見不得人似的。有時我出國參加會議,地主國受中共施壓,直接粗暴地把我的名牌冠上Chinese Taipei,後來更強硬地直接冠上「中國台灣」四字,這令我十分反感。沒有人遇到這種事會感到愉快,更不可能唾面自乾,認為它改得好。
歷史是一個過程,不能仗著武力恐嚇,來改變這些過程的事實。無論如何,孫中山先生所創建的中華民國,至今還沒有滅亡,只是有效統治範圍縮小了,他們不應抹煞這個既存事實。
那些對中國或中國人(乃至不同政治立場的人)欠缺教養的辱罵乃至粗暴動作(如:向馬總統扔鞋子,還一片叫快叫好),這就令我十分反感。台灣社會針對這種越格行為,應是予以嚴厲譴責,而非幸災樂禍。否則必然是冤冤相報──你辱罵蔣總統,我就辱罵李總統;你辱罵馬總統,我就辱罵蔡總統。這樣下去,有甚麼意思?只不過是增加更多的對立與仇恨而已。
挽回「冤冤相報」的共業
最後談談「仇恨對立」問題。
在台灣,政治人物與無良網民,給了全民非常惡劣的示範,動輒辱罵不同立場的政治人物乃至國家領袖,因此導致彼此「冤冤相報」的局面。這些惡毒的仇恨語言,其實才是「撕裂台灣社會」的根源問題。「
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對彼此都已因於過往被「惡語傷害」而留下了心結與傷痕,一旦發生事端,彼此就很難再理性、平靜地就事論事,而是先痛痛快快地辱罵對方的領袖或政治人物,乃至辱罵整個族群,聊以洩憤。這些都已是過往族群或元首受到辱罵所產生的「惡果」,但又製造了新一輪的「惡因」。
不同政黨為了勝選或是「以暴制暴」,乾脆成立網軍,有組織、有規模地肆虐、霸凌對方的政治首腦或政治人物。針對他們所看不順眼的社會清流(如證嚴法師),他們辱罵起來也絕不手軟。以此製造出「千夫所指」的鉅大網路聲量,媒體與名嘴則由此跟進,主導輿論風潮。這種操作「數位匯流」的共犯結構,正是台灣「亂源」的其中之一。
國際網路公司也是亂源之一,對於那些辱罵性討論,以及網軍「操作言論、主導議題」的霸凌行為,它們原本可建立嚴格的社群規範,予以有效制止。已出爐者一律逕予刪除,甚至以封鎖方式來提出警告,但它們遊走於法律邊緣地帶,為了從特定利益組織或政治團體/個人那裏獲取鉅利,不惜縱容這些辱罵謗語(乃至網軍)橫行。
一旦這些仇恨或羞辱性語言撩撥了族群仇恨,等到自己執政之後,「報應」立刻如影隨形,也被對方的網軍與網民肆意羞辱、惡罵。而且養網軍宛若「養小鬼」,容易產生無法操控的局面而自食惡果。
台灣面對強鄰在側,安全性本已相當脆弱,這些仇恨與辱罵,只是更削弱了台灣的總體力量,給中共政權以可乘之機。因此,與其譏諷別人是「中共同路人」,不如先自行檢討,為何弄到如此離心離德的局面。(至於拿了中共好處而為中共喉舌,乃至成為共諜,那又另當別論。)
這種「冤冤相報」的共業若要挽回,必須由當權的執政者,先行釋放出最大善意,與各方政治團體產生共識,為彼此推波助瀾所形成的惡劣風氣與所產生的仇恨情緒,先行向全民(特別是感到受傷的族群)誠懇致歉,並且立刻解散網軍。
像李總統,他本身並非二二八事件乃至白色恐怖的主導者或參予者,某種程度也是受害人家屬,但他還是代表國家政府,向事件中的受害人及其家屬致歉,並且推動立法提供賠償。目前的仇恨對立語言,雖未釀成二二八之類鉅禍,但是星星之火就要認真撲滅,不能坐待星火燎原。
我認為,這也是「轉型正義」的一個環節,沒有經過這些「開誠布公」、「認錯道歉」的過程,就要對方「釋懷」、「放下」,那真的是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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