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選擇高端疫苗?
──以自體作為藥性測試的實驗對象,是中醫藥學的良好傳統
釋昭慧
臉書留言錄(之九三五)
110.7.28
前天清晨,收到一封來自【英國醫學期刊the BMJ】特派記者的來函,問我:
「最近食藥署表示高端的COVID-19疫苗通過EUA了。您對此事有何批評?」
由於當天上午我必須參加一項會議,事前須修訂當日會議的議程,沒時間細想此一涉及醫藥專業的問題,因此匆匆回函云:「抱歉,我對此事外行,所以礙難接受訪問。」
事後想想,疫苗的醫藥專業雖非我之所長,但EUA(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涉及動物實驗與人體實驗,這屬於生命倫理學範疇,是個人研究領域的一部分,照理我也可以說點自己的看法。但既然已回絕了這項訪談,就讓我在臉書上公開發表一點自己的看法吧!
** ** ** ** **
昨天下午得知,疫苗施打意願登記與預約系統已經重新開放意願登記,也已將高端疫苗列為選項之一,我立刻上網登記,並將施打地點選在玄奘大學附近的新竹市香山區。
我知道有眾多指責聲浪,指高端疫苗的產出,不符合美國的FDA或歐盟的EUA。而高端的EUA審查引發的爭議,在於只強調藥效,但未見安全性資料,只能保證二期人體試驗三千多志願者安全無虞,但沒做三期人體測試,所以提不出安全無虞的證據。
弘誓學眾大都施打AZ,我的同事則各有AZ或莫德納的不同選擇。我個人則一直在等待著高端疫苗的產出與施打,這與「顏色政治」無關,也不是對誰「情義相挺」,而是,我希望自己能在這一波人類疫情災劫中,承擔類似三期人體試驗受試者的角色,以自體作為藥性測試的實驗對象。
西方疫苗的產出,同樣有無以計數的熱心民眾,自願充當人體實驗的白老鼠,其中有的受試者,事後承受了許多身心痛苦。沒有人不害怕痛苦,沒有人不愛惜生命。台灣人若一味期待由別人來擔任人體實驗白老鼠,自己只坐享其成,等著收割安全成果,這樣的倫理思考,是有盲點的。
更何況,我對動物實驗與人體實驗的繁密程序(當代醫藥界的SOP),無論在實然還是應然層面,都有諸多質疑。
** ** ** ** **
首先在實然層面,這套SOP即使跑完流程,也不代表沒有意外。台大葉力森醫師所著《動物與法律》,特別提到:
「數年前由安眠藥Thalidomide所引起的新生兒畸形悲劇,就是過度相信動物實驗的結果。Thalidomide只是許多種經動物實驗證實為安全,但事實上卻對人類有害的藥物之一。相反的,人類常用的阿斯匹靈,在動物實驗中卻會致貓於死,而通常無害的盤尼西林也會對天竺鼠產生極大的毒性。」(URL: https://www.lca.org.tw/avot/258)
其次,在應然層面,我強烈反對動物實驗納入SOP。我強烈質疑:「動物實驗」作為醫藥研究必要條件,背後隱藏著一套西方「人類沙文主義」的思考邏輯。
拙著〈動物保護的兩大依憑——動保良知與動保論述〉(刊載於中央大學《應用倫理評論》,100 年,第 51 期,頁 123-131,URL: http://in.ncu.edu.tw/phi/NRAE/newsletter/no51/12.pdf)曾有如下個人觀點:
「標準西方規格的生命科學(含醫學)研究流程,使得『動物實驗』幾乎成了必不可少的一環,否則那些研究的正確性將被強烈質疑,其研究成果也經常被拒絕採用。例如:在政策上只要規定:『任何新產藥品的推出,都必須經過一定時期與一定數量的動物實驗,再進入人體實驗的階段,最後才能上市』,那麼任何新藥的研發者與製造廠,就不敢不完全照辦。
「東方醫藥學界原本重視感同身受之冥契經驗(望、聞、問、切的功力培養),及以自體作為藥性測試的實驗對象(如『神農嚐百草』的良好傳統),如今在中國大陸的中醫藥大學與中醫醫院,竟也被課以『必須經過動物實驗』的『標準規格』,並且引起自豪。
「這種現象說明了什麼?它說明了『思想殖民』的殘酷事實。在西方強勢科技文明的主導下,東方從西方輸入的,絕對不止是許許多多的『科技』,而是科技深層的一整套『思維邏輯』。他們將動物視為『活動機器』,而高推人類『理性』的尊勝。這是西方人類中心主義(Anthropocentrism)的思維邏輯有以使然。因此即使是在東方科學界的實驗室裡,那些視動物保護為『良知良能』之類的東方哲學,也毫無立足之地,因為它已接受了『全盤西化』的思想訓練與標準作業流程的嚴格要求。」
「人們言之鑿鑿地敘述動物實驗的諸般人類利益(或整體的最大善),卻從不逆向思考:是否可以找出動物實驗的替代方案?這實在是受限於西方主流思想的視野,亦即,人們早就已經在科研過程之中,隱藏了西方主流價值觀,認定動物沒有神性、靈魂或理性,因此可以在牠們身上為所欲為,毫不思索替代方案。
「忍見動物受苦而無動於衷,必將導致良知淪喪的危機,從而對待動物與對待人類,往往也只是一念之間、一線之隔而已。人體實驗慘劇,催生了紐倫堡守則(Nuremburg Code) 與『赫爾辛基宣言』(Declaration of Helsinki)。試問,科學家何以無法依於素樸的良知,而形成對人體實驗分際的道德自覺,卻必須仰仗剛性法規的限制?
「答案很顯而易見!這些身居要津的『君子』(昭按:『君子』在此指上位者或社會菁英),一旦對動物的苦難可以無動於衷,則自他互換而對他者處境感同身受的能力,勢將大幅限縮,對人之苦難變得冷酷無情,也就絲毫不足為怪了。」
** ** ** ** **
我之所以選擇高端疫苗,是因為,作為新冠疫苗開發的可能受惠者,我希望在倫理層面,回溯東方醫藥學界的良好傳統,以自體作為藥性測試的實驗對象。
我更期待有一天,所有未經「知情同意」且具高風險的人體實驗,以及所有會遭致痛苦的動物實驗,都能予以廢止。我們應該正視那些西方規格的醫學研究流程所帶來的倫理爭議,並作後設性的哲學批判,而非一味跟著這套SOP團團轉。 |